【转】关于做好201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1-02     字号: [小] [中] [大]

 

各有关单位
201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为做好我校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所有学科的申请书都要按照全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布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跨学科的课题要按照“尽量靠近”的原则,选择为主的学科进行申报。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三个单列学科具体申报事宜将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公室、全军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另行组织。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3年度课题指南》围绕十八大报告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拟定了一批重要选题,放在各学科突出位置,相关学科要结合自身的特点和优势申报重点课题,着力推出有分量有深度的研究成果。 
    三、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的平均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25-30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15-18万元。申请人应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适当的资助经费,并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进行合理的经费预算。

四、项目申报人要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所有申报课题一律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通讯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进行。活页论证的字数不超过四千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完成时限,基础研究一般三年左右,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应用对策研究要根据研究问题的时效性确定。
五、申报课题须按照新修订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2012年12月版)要求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为保证申报评审的公正性和严肃性,评审会议召开前申报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学科评审组专家或邀请学科组专家进行申报辅导。凡行贿评审专家者,一经查实将予通报批评;如获立项即予撤项,五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六、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3年3月1日之前的可以申请)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新项目。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
 七、《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3年度课题指南》条目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申请人要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和问题指向的申请不予受理和立项。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根据申请人的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无论是按《课题指南》拟定的选题还是自选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八、各院系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于2012年1月18日前召开教授会或召集有关专家举行本单位申报项目的初评会议,并通知我院派人参加。本年度项目申报为限额申报,学校将根据各院系的初评意见予以择优上报。凡没有经过院系初评的申报项目不予受理。
 九、各院系召开初评会议后应及时将评审意见反馈给项目申报人,项目申报人根据专家初评意见对项目申报书进行修改。修改完毕后制作项目申请书和活页,并于2012年2月25-26日将电子版材料及正式纸质版材料提交到各院系科研秘书处(电子版与纸质版材料必须一致),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须附上各院系申报一览表)。人文社科研究院根据项目申报人的申报材料电子版录入有关数据。凡没有通过院系报送申报材料的项目,学校不予受理上报。
 十、正式提交的申请书必须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申请书、活页分开装订,申请书、活页各一式7份(1份原件、6份复印件;报送时按照1份申请书夹“7份活页+6份申请书”的形式提交,即7份活页放在6份申请书上面再夹在1份申请书的第二、三页之间提交)。
 
联系人:吴艳  曾彦     联系电话:68752283  68756651
附:原通知及相关材料下载地址 www.npopss-cn.gov.cn/n/2012/1227/c219469-20030267.html
    申报一览表20121231110734478.xls
武汉大学人文社科研究院
      二○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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