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1日,我院张继宏老师一人赴重庆特检中心,就“十二五”科技支撑计划任务9与任务10的相关内容展开了深入的调研。
21日早上9点,在重庆特检中心会议室,我院张继宏老师与重庆特检中心相关领导,就“十二五”科技支撑计划中特种设备安全责任的性质和划分方法研究以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能力创新研究展开讨论。首先,我院张继宏老师介绍了武汉大学质量院的课题研究进展,分别从特种设备案例与法条分析,特种设备责任划分研究,特种设备安全博弈分析三个方面介绍了武汉大学的课题进展。重庆特检中心介绍了两个重点案例,武隆县芙蓉江大桥案,重庆4.16氯化厂爆炸案。双发就共同感兴趣的问题,责任的边界与划分展开了讨论。重庆特检中心明确提出,对于八大类特种设备应进行分类分级管理,特别指出厂内机动车应放归到市场,与其他特种设备比较,厂内机动车数量较大,且事故率低,危害小,与一般性机动车的风险具有相似性。经过2个多小时的交谈,各自对问题的理解都有了进一步的深化,为下一步的研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