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院2014年招收硕士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3-09-25     字号: [小] [中] [大]

    武汉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武汉大学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简称 )是中国知名大学中唯一一所由高等学府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共建的实体性跨学科科研和教育机构,以质量现象为主要研究对象,集成经济、管理、法律、历史文化、应用数学、计算机、工业工程、标准计量等多专业学科,主要进行宏观质量管理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咨询服务。 充分发挥三方共建、协同创新的优势,大力推进“政产学研”高度聚合,成为全国质量领域的研究重镇、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和科研成果转化中心。
    一、培养目标
    宏观质量管理学科培养具有开阔的学术视野,具备多学科的扎实理论基础,熟练掌握跨学科的研究方法,把握宏观质量管理的国际前沿理论,能够独立从事本领域重要科学研究,并能胜任政府的宏观质量管理工作,理论研究能力与实践应用能力相结合的高层次宏观质量管理人才。
    二、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
    2014年我院计划招收硕士研究10名(含拟接收推荐免试生3名),招生专业为宏观质量管理。
    三、考试方式及学习年限
    考试方式有全国统考、推荐免试。学习年限均为3年。我院接收推荐免试生的具体条件和安排,请查看《质量院2014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网址:
)。
    四、硕士生培养成长平台
    秉持“追求卓越、创造完美”的核心理念,通过抓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抓师资提高教学水平、抓创新提高教学成效、抓服务营造温馨教学氛围、抓流程确保学位授予质量,走出了一条质量学科人才培养的崭新路径,受到各方高度肯定。质量院可为研究生的成才与成长、创新与创造提供以下平台:
    (一)占据宏观质量管理学科的最前沿。我院教授著作《宏观质量管理》,开创了我国“宏观质量管理”领域的研究范式。 在国家权威、核心期刊、重要出版社发表(出版)了重要论文(专著)40余篇,为学科建设积累了丰富的成果基础。
    (二)共同负责的双导师制。每名研究生配备一名主导师、一名副导师,共同指导研究生学业,提高培养质量。
    (三)采用“案例式”和“咨询式”的教学方式,采取“技术+艺术”的培养方式,提升学生的综合素养。
    (四)在重大科研项目中培育研究生科研能力。我院承担多项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到帐科研经费过千万。研究生是质量院科研项目的重要研究力量,可以深度参与相关课题与项目的研究。
    (五)优厚的奖学金待遇。我院研究生除享受或参评国家奖学、国家助学金,学校的学业奖学金、学术创新奖、专项奖学金,质量院自主设置的专项奖学金等外,参与课题项目或科学研究,成果突出的研究生可获得丰厚的学业奖励。
    (六)拥有一批优质的实践基地。 先后与多个县市分别签署了“宏观质量观测与创新基地”的合作协议。我院 “大学生质量创新实践学社”也是学生实践的重要平台。
    (七)主办宏观质量管理领域唯一学术期刊。 主办学术刊物《宏观质量研究》,该刊物是我国质量领域的第一本学术性刊物,填补了我国质量领域学术性刊物的空白。
    (八)广泛深入的对外交流合作机遇。质量院与国外多所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开展了多层次、宽领域的合作交流,多次承办国际学术会议。
    (九)深厚的校友资源。 面向全国各级政府官员、企业家和质检系统干部举办长期性、常态性的“宏观质量高级研究班”和“卓越绩效高级研修班”,每年定期举办校友论坛。 
    五、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 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原则上要求985、211高校毕业生;条件特别优异者,可适当放宽;
    (2)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六、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2013年9月25日—9月28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 报名流程: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
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有关要求进行报名。
    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2013年11月10日—14日所有考生(含推免生) 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确认,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特别提醒:2014年硕士研究生报名武汉大学报考点“现场确认”改为“网上确认”。即:报名号以4201开头的考生不需要到武汉大学报考点“现场确认”,只需要“网上确认”(包括确认报名信息、网上交费及上传照片等)。网上确认时间暂定为:2013年11月4日—14日每天9:00—22:00(网上确认期间不再补报名,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网上确认”具体程序及要求请届时上网(
http://www.gs.whu.edu.cn)查询。其他报考点现场确认办法不变。
    七、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及要求,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及复试阶段进行。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取消考试或复试资格。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八、初试及复试
    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一)初试时间:2014 年1月4日至5日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所有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具体时间、考试科目及注意事项等详见《准考证》。
    (二)考试科目设置及分值
    1. 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政治理论、外国语、宏观质量管理、公共经济管理,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三)复试
    1. 复试时间: 2014 年 3 月— 4 月
    2. 复试内容:
    (1)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2)以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等形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基本素质、操作技能、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
    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和形式以我院通知为准。
    九、调剂
    调剂复试按教育部和武汉大学当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体检
    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检结果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要求的考生方能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外校推免生入学时须补办体检手续。
    十一、录取
    (一)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
    2014年起,学术学位原则上不再招收个别申请的在职定向就业生。
    (三)被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本人提出申请,经培养单位同意、研究生院审批后,可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校学习。
    十二、收费标准及奖助体系
    (一)培养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8000元/人•年;
    (二)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800—1200元/人•年
    (三)奖助学金
    我校将在原有基础上加紧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设置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并与现有研究生学术创新奖励政策、专项奖学金政策相结合,进一步改善研究生学习、科研和生活条件,提高研究生待遇,具体政策待学校完善后上网公布。
    (四)科研成果奖励
参与我院科研课题及科研项目,成果突出或有重要研究成果发表的研究生,可以获得我院优厚的学业奖励。质量院还自主设立专项奖学金。
   (五)设置助教、助研、助管工作岗位
我院每年根据实际需要设置一定比例的助教、助研、助管简称(“三助”)岗位,其中助管工作劳酬资助标准一般为10元/小时,助教、助研工作劳酬资助标准由聘用单位或聘用者根据聘用研究生实际工作情况确定,但不低于助管工作劳酬的资助标准。
    (六)学校还可为困难研究生协助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十三、就业前景
    随着质量安全事件的频发以及质量在我国经济社会转型过程中决定性作用的凸显,各行各业对大批高层次质量专业技术人才的需求越来越迫切,不仅需要国家要求大力发展的、面向企业的“首席质量官”(CQO)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面向政府部门的质量监管的专门人才,也需要面向社会服务的高层次质量检验、质量认证等综合服务人才。
    我国高层次质量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不够完善,供给严重不足,造成高层次质量专业应用型人才比较匮乏,直接影响了我国经济转型战略与质量强国战略的推进实施。 宏观质量管理专业招收培养硕士研究生,可缓解就业市场质量管理人才紧缺的现状,为社会培养一批高层次、应用型、综合化质量管理专门人才。因此,宏观质量管理专业有着深厚的市场需求、广阔的就业前景、巨大的职业发展空间。
    十四、其他说明
    (一)我校将在网上及时发布研究生招生信息,请考生在初试、复试、录取等阶段随时上网查询(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www.gs.whu.edu.cn; 网址:
)。
    (二)为避免因学籍或学历问题影响报考和录取,请考生在入学考试前自行在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进行学籍(应届生)或学历(往届生)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备查。
    (三)信息查询及联系方式
    武汉大学代码:10486
    联系部门: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教学培训办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珞珈山老外文楼二楼(邮政编码430072)
    联系人:朱老师、宋老师(18971571838)
    办公电话:027-68756646,027-68756700
    邮箱:
87214034@qq.com
    网址:http://
m.geronasart.com/

 

质量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计划招生人数 考试科目 备注
39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
68756646;68756700
10    
学术学位 10    
1204J2宏观质量管理      
01宏观质量管理基本理论
02标准化战略与创新研究
03生态环境质量管理
04质量评价与风险分析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40法语或241德语
③682宏观质量管理
④974公共经济管理
复试笔试科目:
国家标准治理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①西方经济学②管理学

 

质量院宏观质量管理专业参考书目

    一、《宏观质量管理》参考书目
    1.程虹:《宏观质量管理》,湖北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
    2.程虹、李丹丹、范寒冰:《宏观质量统计与分析》,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3.程虹:《中国质量怎么了》,湖北科技出版社2013年版。
    4.武汉大学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中国国质量观测课题组:《2012年中国质发展观测报告》,中国质检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2013年版。
    二、《公共经济管理》参考书目
    1.黄恒学:《公共经济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2.[英]萨拉•科诺里、阿里斯泰尔•曼洛:《公共部门经济学》,中国财经出版社2003年版。
    3.黎民:《公共管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4.[澳]欧文•休斯:《公共管理导论》,中国人民大学2001年版。

 

附件:
    质量院2014年研究生招生指南

 

武汉大学质量院2014年招生指南.pdf
文件类型: .pdf b11eb930b86932d695f98253f1f0a1e9.pdf (19.95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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