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学校放暑假通知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院务会研究决定,暑假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暑假期间(7月10日至8月27日),研究室、期刊编辑部及教学培训办等业务部门原则上不放假,继续推进既定工作任务;其他行政人员实行轮流值班。8月28日(星期三)起全院教职工恢复正常作息时间。
二、具体要求
(一)暑假期间,我院各部门要正常运行。各部门负责同志要坚守岗位,积极配合做好科研、培训、对外合作和宣传工作;7月11日集中办理公章事宜,其他时间如需使用公章,请提前和办公室负责人电话联系;重要工作或活动如需综合部门支持,务请提前2周提出人员需求,以便安排。
(二)暑假前,请各部门做好部门安全教育与自查工作,须统一签订《2013暑期消防安全责任书》,并开展全院安全大检查,排除各种安全隐患。教学培训办要做好学生宿舍的安全检查工作。暑假期间,各部门要切实做好安全保卫、保密、防暑降温和防火工作,加强安全意识和岗位责任教育,下班时各部门值班人员需巡视电源插座、门窗,确保安全并作登记后方可离开。对多功能报告厅以及学术厅应重点巡视,离院时应保证门禁系统正常关闭。对玩忽职守者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有安全隐患请及时拨打校内110:027-68777110。
(三)各部门放假前要做好文件归档和电子文档整理工作,下学期开学将进行集中检查和考评。
(四)全体教职员工要严格遵守我院暑期放假的时间规定,各部门负责人要坚持执行考勤、请假、销假制度。凡擅自提前离校或逾期返校者,以旷工论处。暑期外出应逐级报告,并自行做好在外安全防范工作,严禁野外游泳等危险行为。
(五)请各部门将暑期重点工作、总体工作时间、人员到院安排于7月10日下午下班前报综合办。
三、假期作息时间
7月10日(星期三)至8月27日(星期二)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气温在39℃以上(含39℃)时,工作时间为半天。8月28日(星期三)起恢复正常作息时间。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
二○一三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