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中国好质量奖”投入很大,也非常辛苦。昨天刚刚结束的“中国好质量奖”终评会,前后花了整整9个小时。质量院的19位专家,在前期大量材料的基础上,每个人都准备了一万多字的推荐分析报告,就候选对象的质量贡献、质量创新、质量理论价值和质量行为的趋势性,进行了专业而深入的剖析。说实在的,作为一个参与评审的专家,在体力上的确需要很大的支撑,但在知识上又觉得有巨大收获,并远远对冲了体力上的消耗。之所以有这样的感受,还是来自于作为武汉大学质量院的定位,即要做“中国质量的建设者”。而作为建设者的一个基本评价标准,就是要真正的寻找中国好质量,通过这些好质量的挖掘和分析,告诉人们中国质量绝对不是在改革开放向上的同时而出现向下的悖论,恰恰相反,与中国经济发展取得巨大成就一样,中国质量也取得了巨大进步与成就。更为突出的是,在一些新兴产业,如互联网和物流等领域中,中国质量甚至已经开始引领世界的发展,毫无疑问地站在了世界最前沿。将这些“中国好质量奖”的典型代表挖掘出来,将他们的贡献从规律上总结出来,就是“中国好质量奖”的责任所在。
质量安全是成本吗?质量投入能够真正地为企业创造巨大的价值吗?这些在理论上可能还有争议,并且在定量上也无法科学统计的问题,“中国好质量奖”的候选对象,却用真实的实践告诉我们,质量安全作为一种成本的投入,可以创造巨大的价值,有些候选对象甚至在强大的竞争对手面前,就因为提供了质量安全的产品服务而异军突起,甚至后来居上,形成了强大的竞争力,并且为未来发展集聚了巨大的增长要素。把这些真实的案例挖掘出来,让 的专家们感到兴奋异常,这不仅是中国质量学术研究的富矿,更重要的是,也让我们看到了中国的质量产品和服务,的的确确创造了完全可以计量的经济价值。这就是“中国好质量奖”的责任所在,就是要告诉社会,更要告诉世界,中国作为一个崛起大国的背后,质量是一个重要的秘密。
公民或者说消费者,只是质量的看客吗?只能作为质量的批评者,或不良产品的受害者吗?“中国好质量奖”的评选告诉人们,每一个人都是“质量公民”,什么叫“质量公民”?那就是每个人都是质量的主体,既要享受质量的权利,又要履行质量的责任与义务。作为一个消费者来说,公民就意味着要在国家的法律范围之内,通过专业的质量知识和质量行为,来维护自己的质量权利,而且这种权利的维护并不仅仅是成本投入,也可以通过对劣质质量厂商的索赔,在让我们自己获得应有赔偿的同时,也让那些劣质厂商付出代价。在这次评选的“中国好质量奖”中,有很多普通的消费者,甚至包括一些年近七旬的老人,都用自己的行为告诉我们,“质量公民”不仅可以保护自己的利益,而且可以有效的约束不法厂商。“中国好质量奖”有责任倡导人人都来做“质量公民”,实际上,“质量公民”不是一个简单的道德符号或概念,而是一个可以切实获得收益的市场主体。
质量技术机构一直是我国质量建设中的一个短板,尤其是面对国际巨头在中国市场的发展态势,更加让人感到十分不安。但就是在这样的氛围中,我国依然出现了有愿景、有战略、有执行力的技术机构,他们通过市场的竞争与选择,做出了不亚于德国一些世界一流的技术机构的业绩。这些组织建成了协会、实验室、公司、行业联盟与互联网多个主体的治理结构,为中国的产业发展实实在在地做出了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贡献。这也是“中国好质量奖”必须肩负的责任,那就是在困难中发现希望,在被动中寻找主动。
质量永远是社会发展的主体,所以在国外,尤其是在欧洲,都已经发布了社会质量宣言,要建立一个质量社会。作为一个社会组织,理性、科学与独立地进行新闻监督与传播是至关重要的。“中国好质量奖”在评审中,发现了一些有强烈责任心的新闻媒体,他们在专业法律机构的协同参与下,数年如一日,理性地监督企业的质量不良行为,理性地引导消费者的质量维权。而“中国好质量奖”的责任,就是要传播这些理性、科学的质量好声音。
政府对中国质量发展的重要性,无论怎样评价都不为过。但这种重要性,也必须建立在科学定位的基础上,也就是政府要通过共同治理的方式,驱动市场以及其他主体共同参与到质量治理中来。尤其是在改革的大背景下,政府要如何通过改革的方式,驱动质量职能的转变,形成质量治理的新格局,更是一个紧迫而崭新的课题。“中国好质量奖”有责任将政府质量公共服务的创新,进行系统地研究和提炼,以更好支撑政府质量职能的转变与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