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好质量奖”是由学术界评出的专业奖,这一专业奖不仅体现在质量奖项的设立上,更重要的是体现在评价上。那么,评价的专业性到底反映在哪里呢?就是反映在对象行为的科学性上,也就是说对被评价对象,我们只有一个标准,那就是看这个对象的质量行为,是否反映了质量的内在规律,具不具有长期存在的内在价值,是不是其他同类的对象所应该共同具有的行为特征。说的再直白一点,也就是被评价的对象,要具有可复制性,要反映事物的内在逻辑。
因而,“中国好质量奖”就是基于这样的专业标准要求,提出自己明确的科学主张:
一、要体现市场的决定性作用
无论是什么样的候选对象,都应该体现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如企业奖的获得者,就必须是一个真正的市场主体,而不应该背靠着行政的力量,或者说有大量的政府背景,那么这样的企业奖的获得者,实际上很难被其它的竞争性的市场主体所学习。再比如,政府质量的公共服务行为,也应该体现发挥市场主体的作用,要能够激发市场主体的内生动力,这样的政府质量公共行为,才能起到“一两拨千金”的作用。如果一个社会组织,实际上就是一个“二政府”,那么这样的组织实际上是违背市场经济规律的,当然也不能纳入到“中国好质量奖”的评审之中。
二、要有内生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一个奖项如果评出来,让大家一看根本学不了,因为这个对象的成功完全取决于外部的力量或外部的投入,只要外部的力量一撤出,那么这个对象就会从成功走向失败,显然,这样的对象是不能纳入“中国好质量奖”评价的。比如,质量技术机构奖非常重要,那我们的科学主张就是看这个机构的收入,是来自于公平的市场竞争,还是来自于政府的某种特许授权。实际上,我们这一次在做候选对象筛选的时候,发现一些很有竞争力的质量技术机构,以前都是工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事业单位,随着这些主管部门的撤销,这些质量事业单位不仅没有消亡,反而发展的非常好,已经成为具有品牌影响力的质量专业服务机构。如果评出这样的机构,那就反映出了获奖对象的内生发展能力,而显然只有这样的内生能力,才真正符合质量技术机构的发展规律。再比如,质量做的好,一个最显著的指标,就是你的质量行为有大量的人能接受,也就是有大量的成员或用户。如果你是一个质量社会组织,你的受众自愿的参与吗?如果你是一个企业,你提供的质量服务产品,有海量的用户在使用吗?显然,只有成员多和用户多,这些质量奖的获评者,才是真正可自我发展的,而且这种发展才是可持续的。
三、要真正的创造可定量的价值
质量之所以重要,简单一点说就是有用,能够创造价值,如果质量做好了,反而都是成本的投入,或者说质量成本的投入不能换来远高于成本的效益,那么这种质量绝对不是好质量。那样的质量可能是基于某种行政的需求,或者是有另外的非经济性的荣誉取向,但显然这两类价值诉求,都不是好质量的普遍规律。因而“中国好质量奖”的评价要求,就是获奖者一定能创造可以定量的价值,也就是通过自己微观的质量行为,能够在整体上促进中国宏观经济增长质量的改善。比如,质量公民虽然只是一个普通的个人,但是这个个人如果能够在国家法律的范围内,依靠市场化的方法,让企业付出质量违法的成本,那么这就是一种基于市场约束的质量价值创造。再比如,如果是企业联合而成的社会组织,能够通过标准的创新和应用,降低社会交易的成本,提高消费者选择产品的能力,那么这也是可定量的价值创造,这样的行为才是真正的好质量。
有着鲜明科学主张的“中国好质量奖”,本身也是追求价值的创造。实际上科学的,才是有价值的,这是基本的逻辑,同时也是生活的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