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我们说,中国的质量除了世界上最为独特的大国质量特征,同样也有还面临着与大国质量相互叠加的体制转型的挑战。而“转轨质量”特征的出现,与我国处在经济、政治、社会各方面的转型期是密切相关的。
目前,我国实行的市场经济规则与美国、欧盟、日本等主要经济体国家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而这种国际上的看法,其实是对我国现状的一种真实判断。我国实际上,是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一种经济,是一种既有计划经济的成分,又有市场经济成分的一种经济,而且其中还交织着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转变、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变、从工业社会向信息社会的转变等复杂情况。
我国采取的是渐进式的改革模式,是“部分的、逐步的、还没有完成的”改革,在这个经济体系中混合着新、旧体制的复杂要素。一方面,经济体制改革使微观经济主体在一定范围内获得了正确的激励,开始在市场化竞争中注重产品质量的提高,并与国际竞争中具有相对优势;另一方面,我国的改革是在增量基础上进行的,市场并没有在资源配置中真正起基础性的作用,旧的体制和经济形成仍然占据着相当的比重,政府对经济的干预仍然在很大的范围内存在,仍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参与对质量活动的管理和监管,而且大量企业并没成为一个完全独立的市场主体,仍与政府关系密切,依靠传统的政策优势形成垄断特权,因而也不能足够地激励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在这种复杂的经济发展环境下,政府过多地作为,使得我国消费者对政府监管质量的期望过高,让他们误认为,质量应该由政府来全权管理,一旦产品质量出现问题,那就是政府的监管不得力。
在经济、政治、社会的转型时期,我国的质量也同样离不开“转轨”这一特点。它主要表现为市场性与计划性并存、现代性与传统性交融、开放性与封闭性交织的一种复杂的质量发展状况。我们把中国目前的质量现状主要的特征描述为“转轨质量”,这是人类历史上经济发展史上从未面临的一个现象。
我们说,在这个阶段,计划经济体制时代遗留下来的,政府对企业质量进行全面行政化管理,至今仍没有完全消失,市场的企业质量主体地位也没有得到真正的建立,政府在很多领域,做了它本不该做的事情。在市场发育不够的情况下,行政监管就以市场的方式出现,其中,最典型的就是我国的出口检验。国家规定海关要求24小时通关,要求出口检验检疫要对每一批次产品进行检验,而这却是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如此一来,我们说,质监部门时时刻刻都可能在“渎职”,因为,他们不去检验是“渎职”,而要对所有产品都进行检验,由于时间和人员紧缺等硬性条件的限制,也不可能严格按要求完成,仍然是“渎职”。如此一来,当产品发生了不可预测的质量安全事件时,政府就成了劣质质量生产者的“替罪羊”。
在市场经济下,基于竞争机制,所有的企业在都必须通过提高质量才能获得生存和发展,我国出口的产品只能通过更高的质量、更低的价格,才能获得出口国的认可。这在 在2012年面向全国26个省48个地区所做的2865份宏观质量观测问卷调查所获得的数据中也得到了验证。数据表明,一方面,我国的经济发展不仅仅是数量型的扩张,更重要的是质量上的提高,尤其是面对欧美这些发达国家的产品,我国消费者在食品和日用品上选择国产的比例超过进口就是对我国产品质量的有力肯定。但另一方面,由于我国还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度时期,市场化程度不高,在一些领域政府的干预程度仍然很强,表现出浓厚的计划性色彩。如医疗、文化体育娱乐、公共产品供给等领域都存在着各种各样的政府计划色彩,有的领域限制民营或外资进入,有的领域政府直接或间接经营,对企业实行保护。
面对转型期的质量管理,既要不断地推进质量体制的市场化,又要适应传统计划体制下的质检管理机构、职责与方法。中国制度变迁成功的经验证明,质检管理机构和职责的转变并不是一个理论设计和行政决策的问题,而是一个复杂的利益博弈与调整的过程。我国的政府管理者以极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采用渐进式的方法,不断地推动了中国质量管理体制的转型。
不失时机地推动政府质量管理体制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经过中央一级6次行政许可的改革,仅质检总局就已累计取消101项行政许可。即使是在已有的行政许可领域内,也大大精简了许可的流程和内容,提高了企业市场准入的速度;在国内的监督抽查项目减少一般性产品领域,将监督抽查的范围聚焦在高安全风险的产品领域;在出入境产品检验上,减少出口产品的检验目录,支持企业更加便捷地通关,同时加大进口产品的检验力度,保障国内消费者的基本权益。
培育市场主体在质量领域的参与程度。技术机构的多元化是我国近些年来质量管理体制不断适应市场的重要决策,国内目前已经形成了国有、社会和外资三分天下的质量检测市场格局,各种不同所有制的企业,都能在质量检测市场上开展公平的竞争。在认证认可、标准化领域,更多地发挥了企业、科研机构和社会组织的参与力度。
计划体制下的某些利益格局仍待打破。转型体制的难度在于要打破在传统体制下所形成的某些既得利益格局。在不断爆发的质量安全事件中,相关部门人员的失职和渎职行为,除了与个人的道德有关外,更多的是体制性原因所导致的。
在我国经济转轨的过程中,要从根本上提高我国的质量水平,政府应积极培育基于市场化理念的质量文化,培养消费者有市场来思考质量的习惯,同时培育强大的社会组织以取代政府的质量监管,只有这些基础性工程的全面推进,我国的质量市场化才能得以持续、健康、有效地发展。
尽管这个过程可能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但是,我依然坚信,对于中国质量来说,这只是黎明前的黑暗,我们正走在一条光明之路,那就是,我们要将中国的质量坚定不移地从计划经济体制,推向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一个真正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质量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