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寻找质量领域“好声音”,深度剖析和广泛传播符合我国经济条件的质量创新之道,引导激励各质量主体追求卓越、创造完美,积极服务于我国经济从“速度时代”向“质量时代”转型,武汉大学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简称“ ”)、宏观质量管理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宏观质量研究》编辑部联合设立“中国好质量奖”。该奖项评选方案如下:
一、评选定位
区别于“政府奖”和“大众(消费者)奖”,该奖项的评选定位于“专业奖”,采取国际通行的“专家同行评价”方法,依托举办单位的学术成果和专家资源,对致力于将质量创新与中国实际结合,并为此做出具有规律性、趋势性突出贡献的质量经营和质量行为进行专业提炼、奖励和推广。
二、评选周期与时间
“中国好质量奖”每年评选一次,评选时间为当年的12月份至次年的1月份。由武汉大学质量院负责评选工作的具体安排。
三、奖项设置与评选范围
一个国家或区域好质量的发展,离不开其市场、社会和政府的共同治理,具体包括“供给主体”——企业、“需求主体”——消费者、“中介主体”——技术机构、“社会主体”——社会组织和“监管主体”——政府五个质量主体。为促进质量的共同治理,“中国好质量奖”共设置五个奖项,各奖项设置如下:
(1)“中国好质量奖”企业奖:1名
(2)“中国好质量奖”质量公民奖:1名
(3)“中国好质量奖”质量技术机构奖:1名
(4)“中国好质量奖”质量社会组织奖:1名
(5)“中国好质量奖”质量公共服务奖:1名
四、评选规则
(一)“中国好质量奖”企业奖
“中国好质量奖”企业奖旨在奖励具备突出的质量创新能力,通过将质量追求与企业转型战略结合起来,以质量创新成就其商业模式,以质量创新成就其产品(服务)品质,在追求适度的质量创新中,不断超越和满足消费者的质量需求,并取得显著而可持续的经济社会效益,在市场上形成较高的质量信用和质量影响力, 在中国大陆进行注册,由中国本土控股的制造业或服务业企业。
(二)“中国好质量奖”质量公民奖
“中国好质量奖”质量公民奖旨在奖励有强烈的质量主体意识、拥有良好的质量知识、有独立的质量选择行为,并通过自身力量整合各方资源,尤其是利用市场化手段,影响并带动了一批消费者增强质量意识、提高了质量能力,推动了全社会的质量创新的中国公民。
(三)“中国好质量奖”质量技术机构奖
“中国好质量奖”质量技术机构奖旨在发现具有良好技术服务信用品牌、受消费者接收度高的质量技术机构。其不仅拥有实验室资质、一定的创新性标准,而且是具有法人治理结构、综合性服务业务、一定国际影响力的市场主体,市场在质量技术机构发展中起决定性作用。
(四)“中国好质量奖”质量社会组织奖
“中国好质量奖”质量社会组织奖旨在发现汇聚和服务的成员较多,具有较强的内生性的自我发展能力,拥有鲜明且独特的质量主张,形成稳定而显著的专业性质量社会行为,取得明显提升质量安全和促进质量发展成效的社会团体。
(五)“中国好质量奖”质量公共服务奖
“中国好质量奖”质量公共服务奖旨在发现政府履行质量安全与质量发展职能过程中制度创新与机构改革的有益经验;运用质量公共服务的前沿理论研究成果,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估体系,客观、公正地评价政府在质检管理领域提供公共服务的典型案例与重要成果;宣传、交流并推广质量公共服务创新的先进经验,鼓励政府进行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改革,推进质量治理创新;对政府的质量公共服务创新行为进行研究和理论总结,进一步推动中国质量治理理论的发展与完善。
五、评选流程
为保证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设立遴选工作组(10人)、提名专家组(15人)和专家评审团(21人)开展具体工作,其中各组成员的重复率不超过10%。评选工作流程主要分为遴选、提名、终评、补充材料、颁奖和后续宣传六个阶段,分别如下:
(一)遴选:确定候选者(当年12月10日完成)
通过互联网、报刊媒体及其他相关文献资料等渠道进行第三方信息搜集,对符合评选条件的质量主体进行遴选,每个奖项确定10名候选者。该阶段工作由质量领域专业人士组成遴选组负责进行,并对每名候选者形成一份书面的遴选报告,报告格式与内容统一参照 “中国好质量奖”遴选表。
(二)提名:确定提名者(当年12月20日完成)
在形成候选名单和候选对象遴选表的基础上,提名专家对候选对象进行专业性的案例分析,依据评奖规则最终将每一奖项确定3名提名对象,5个奖项共计确定15提名对象。提名专家由 质量学术领域的专家(具有博士学历、副研究员以上职称)组成(共计15名),每位提名专家限一个提名名额,并对最终确定的每个提名者形成一份书面报告,报告格式与内容统一参照 “中国好质量奖”提名表。
(三)终评:确定获奖者(当年12月22日完成)
提名专家通过案例分析的形式展示提名对象的提名理由,由具有博士学位的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团,通过不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最终获奖者。每位提名专家通过PPT进行推荐展示,展示时间为10分钟,提问时间为5分钟。同一个奖项的展示为一组,每组结束之后,由专家评审团对该奖项的3个提名对象进行最终投票,票数最多的提名对象为该奖项的最终获得者。每一个奖项确定一名获奖者,共计确定5名获奖者。
(四)补充材料:丰富案例分析材料(当年12月31日完成)
获奖者的提名专家负责与获奖者取得联系,由获奖者对案例分析材料进行一定的补充和丰富,最终由提名专家根据案例分析材料整理成颁奖词。
(五)颁奖:举行颁奖典礼(次年1月19日举行)
颁奖大会以案例发布会的形式举行,邀请获奖者参加并进行颁奖(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由提名专家、获奖者依次分享获奖者的质量创新之道。
(六) 后续宣传:形成案例库(次年3月31日完成)
在“中国好质量奖”评选后期,对获奖者进行深入的专题报道和宣传,形成《“中国好质量奖”质量创新案例库》系列成果,成果授权在质量领域的学术期刊《宏观质量研究》期刊上发表。
本方案的解释权归武汉大学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