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参与和可持续的生活
发布时间:2014-06-16     字号: [小] [中] [大]

     城市是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种要素高度聚集区,随着人均GDP水平的提高和消费结构升级,城市居民对环境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日益成为社会和谐的重要标志。更好地保护城市生态环境,是城市发展的必然趋势,良好的生态环境已经成为城市发展新的竞争优势。人类在城市化的进程中间不断地学习进步,同时城市化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对环境造成负面影响,如环境污染、交通堵塞等等。建设现代化城市的同时拥有良好的环境,两大概念非常关键,即绿色政策和公民参与。
       以城市垃圾分类为例,我们来看这两大概念的重要性。
       自2000年6月以来,北京、上海、南京、杭州、桂林、广州、深圳、厦门8个全国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推行垃圾分类的成果,14年过去了,似乎效果并不明显。究其原因可归为两点:一是居民多年的生活习惯难改变,对垃圾分类的自主性差;二是环卫部门操作不规范,清洁工人混收垃圾。以我自己的观察,我所在的小区有部分业主对垃圾进行了一定的分类,但是社区内的垃圾桶并没有分类,所以一起放入到同一个垃圾桶内,等同于对垃圾并没有分类,直接的后果就是居民分类的主动性消失。另外,对于垃圾集中收集,还有很多地方还采用的初级的收集方式,直接将垃圾桶的垃圾倒在地上,再装入垃圾车,造成垃圾桶附近的地面肮脏不堪。从整个过程来看,公民的参与意识不足是主要原因。不管是居民,物业还是清洁工人,首先都是城市的公民,由于整体参与意识不足造成整个垃圾处理链条断裂,从而使得垃圾分类效果14年都没有大的进展。
       另外一个造成垃圾分类难的原因应该是垃圾处理方式的选择造成的。目前,填埋、堆肥和焚烧是三种主要的垃圾处理方式。如采用焚烧来处理垃圾,可以分为可回收物、可燃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如采用堆肥来处理垃圾,按可回收物、可堆肥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进行分类。目前我国试点城市的垃圾分类方法大多是分成厨余垃圾、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这样的分类方法很显然在终端选择堆肥做主要的垃圾处理方式,我国厨余垃圾占垃圾总量的一半以上,而其他垃圾约占两成,经过分选后,可燃部分用来焚烧,惰性部分送去填埋。也就是说,现在各大城市选择的垃圾分类方法,要求终端建设大量的堆肥厂和少数的焚烧厂。但实际上,各大城市的垃圾处理设施的规划,无一不是垃圾焚烧厂的规划处理量足以处理全部垃圾。前端的垃圾分类方法和终端的垃圾处理设施规划矛盾,是现在各城市垃圾管理里共同的问题。这样矛盾就出现了,假设公民在前端做成了垃圾分类,环卫部门将面临尴尬,后端没有大量堆肥厂来承接厨余垃圾,那么市民做到的垃圾分类又该如何处理呢?如果环卫部门已经制定了垃圾处理设施以焚烧厂为主的规划,决定用垃圾焚烧厂处理全部垃圾,是否意味着前端的垃圾分类减量推行变得没那么重要?
       因此,城市的环境质量的改善重要的是绿色政策与公民行为模式的稳定匹配问题,也是最为关键的两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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