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安全信息、风险和消费者信心
发布时间:2015-03-15     字号: [小] [中] [大]

    质量安全事件的发生根源于产品质量的风险,而一个较为普遍接受的风险定义就是指发生一个不幸事件的概率。但是,我们常常面对的是单个、孤立的质量安全事件,这种质量安全的细微问题又是如何演化成为影响比较深远的社会问题的呢?我们了解的很多质量安全问题,都是从地域范围狭窄和涉及人群有限的质量伤害案例,逐步地转变为群体性的质量安全恐慌,而且这种恐惧还会随着时间而不断延续,并且扩散到其他的领域,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由此,质量安全问题的解决,需要对质量安全本身发生的概率和风险进行控制,通常都有一些技术性的手段,但是这些手段一般而言都不可能完全消除风险,到了一定的程度之后,消除风险的边际投入产出可能会呈现指数级下降的趋势。这样,我们可能需要寻找另一条解决质量安全问题的思路,那就是如何斩断从孤立事件到社会问题的这样一条网络化、放大化的传导路径,隔绝从风险概率到大量消费者恐慌情绪的传染链条。这是一种解决问题的方法论的巨大转变。
    这里面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如何避免风险信息的传导,或者让消费者和居民清楚地认识到这里面的安全性, 避免主观判断的相互感染。质量安全事件里面反映出来的质量信息向消费者的传导过程,以及里面的一些突变特征,归根结缔还是信息不对称的传播和解决问题。解决信息不对称,不同学科的研究者都给出了自己的方案,从法律的角度,可以立法规范信息的传播,禁止散播虚假和夸大的安全风险信息。从信息管理的角度,可以是识别和影响信息传导的方式和手段,用技术手段来规范或者干预这一过程。从经济学的角度,可以是是设立一些激励性的措施,来保障有效信息在消费者之间的传递。那么,这些多方法,在我国的质量安全领域,尤其是产品质量问题容易演化为群体性的质量安全危机的情况下,如何进行应用,以及设计不同的政策组合呢?
    经济学当中,对于不对称信息的矫正方法,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信号发送机制,掌握信息的一方为了换取对方的信任,而采用不同的方式向对方传递私人的信息(一方知晓而另一方不了解的信息),比如企业做广告,学生刻苦学习获得学位,等等。这都是掌握信息的一方采取主动的方式来解决信息不对称。另一种方法,是让缺乏信息的一方行动起来,激励或者诱导掌握信息的一方来披露其个人信息。这是一种信息的筛选机制。比如购买二手车的买主会要求交易之外第三方对标的物进行检验,再决定是否进行购买。但是,这两种供给不对称信息的方法,都有共同的局限性,就是需要改变交易中双方的收益矩阵,从博弈的角度看,有时候不一定能够实现均衡的结果。这个时候就需要政府的介入,作为新的信息供给者,来避免市场交易的失灵。政府对于公共安全问题的解决提供公共服务,使用公共资源来避免事件当中的信息传递机制的失灵,选择的方法也是非常重要的,不然会导致公共资源使用效率的低下,严重的情况下会改变市场主体的激励和约束条件,甚至带来市场和政府规制的双重失灵。
    用较少的公共资源投入,利用简单的信号显示机制,弥补产品质量安全对消费者而言的信息不对称,恢复消费者对质量安全本身风险的真实认知,是防止质量安全风险转化为质量安全事件的政府干预行为的政策选择要件之一。在我国的社会安全领域,在群众感知中,已经形成了一些固化的安全的信息符号和一些保障安全的力量,即使看起来不同的安全领域,利用这些符合和力量,不仅是对公共资源的节约和更有效利用,也会更好起到防范安全风险演化为社会风险的关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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