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制研究随想
发布时间:2013-10-15     字号: [小] [中] [大]

昨夜听一夜风雨,今晨醒来,2013年度的诺贝尔经济学奖公布了,还是美国人,还是实证领域、还是有关金融的,法玛、席勒和汉森三人因为对于资产价格的实证分析而获奖。在金融领域,法玛早已是如雷贯耳,有效市场假说已然是金融学的基础理论之一。而最近这些年,随着行为经济学、行为金融学的繁荣,席勒也是声誉日隆,不管是学术著作还是畅销书籍,他都产出颇丰。至于汉森,学习过高级宏观经济学的都知道那艰深难懂的《宏观经济理论》就是他与萨金特合写,而后者已经于2011年获得此奖。

每次诺贝尔经济学家颁布之前,都有好事之徒对此进行预测,但往往与最终结果相距甚远。此次就有人认为两位芝加哥大学的规制学者PeltzmanPosner是更为热门的候选人,这两位在政府规制领域也的确是执牛耳的大家。

风险补偿、peltzman效应都是山姆·佩尔兹曼提出的规制领域的重要定理,有趣的是,Paul Romer这位著名的内生增长理论的奠基人之一,也是受佩尔兹曼讲授的精彩的经济学课程的吸引而从法律转向了经济学研究。佩尔兹曼效应(Pelzman Effect)也可以称为安全带效应,他在1975年的一篇文章研究结果认为:安全带的使用可能提高事故率,当司机自认为收到了较好的保护的时候,他的驾车行为可能会变得更为不谨慎。这实际上类似于一个道德风险问题。就如同08年的金融危机,很多学者就以此为理由,认为不应该对华尔街的金融公司提供救助,因为短期的救助,反而放纵了这些企业对于金融风险的重视,造成更严重的长期问题。这一理论应用到政府规制领域,尤其是安全规制领域,就意味着规制的强化不一定带来生产者自身安全意识的提高,反过来可能起到相反的效应,规制的强度应该是适度的。

Posner用一部《法律的经济分析》几乎带来了美国法律学界的一场深刻变革,也是法经济学领域的扛鼎之作。而他的著述之丰硕,几近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几乎以一己之力为整个法律经济法研究奠定了基础和分析的范式。当然也有依他名字命名的波斯纳定理:如果市场交易成本过高而抑制交易,那么,权利应赋予那些最珍视它们的人”。

很可惜的,自斯蒂格勒在1982年因为在工业结构、市场的作用和公共经济法规的作用与影响方面,做出了创造性重大贡献“之后,还没有新的规制领域的学者获得该奖项。看来,规制理论的研究已经很久没有新的突破了。不过还是可以用之前的这些定理研究新的问题,也可以借用其他领域中的新理论发现来分析新的现象,也许,这是一个规制实证研究的时代,要想有重大的理论发现,也得等到规制的经验研究取得了新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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